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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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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女委办发[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女职工中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重视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带头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引导活动。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等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大讲堂、专题讲座、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对广大女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大力传播好家风好家训,宣传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传授女职工培育好家风、兼顾平衡事业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经验和知识,以科学方法引导广大女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增强对培育好家风、促进家庭建设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女职工周末学校和女职工流动课堂等培训阵地的作用,将好家风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女职工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培育好家风教育培训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举办“书香家庭”读书活动,依托工会职工书屋,为女职工推荐好家风好家训、国学经典等培育好家风学习书目和资料,引导广大女职工勤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争当学习型职工读书活动”,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读书征文、演讲比赛、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引导女职工把读书活动引入家庭,构建“家庭小书库”、制订“家庭读书时间”,促进家庭成员一起读书,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倡导家庭健康向上的学习理念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抓住国际家庭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鲜明的女职工家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女职工和家庭。根据不同家庭特点,开展家庭助廉洁、家庭促安全、家庭创文明等活动。 (三)开展先进典型展示活动。充分利用开展全国“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活动等有利时机,挖掘培育好家风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和感人精神,引领广大女职工充分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举办互动征集活动、开设微博专题、建立公众账号等形式,对培育好家风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展示,鼓励女职工讲好家风故事、亮好家风格言、晒好家风照片、秀好家风梦想,营造人人崇尚好家风、共同培育好家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女职工特点的实践活动,积极发动女职工踊跃参与,自觉接受家庭道德教育,建设良好文明家风,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创新活动方式。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最广大普通女职工为对象,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开辟活动新渠道,完善主题实践活动模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注重示范引领,抓亮点、推典型,及时宣传报道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主题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全总女职工部。联系人:沈兰萍、徐建红,联系电话:010-68591476、010-68591482,电子邮箱:nzgb@acftu.org。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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