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 与权益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 |
||||
|
||||
工女委办发〔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十六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定于2016年5月至10月开展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法 在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等11个省(区、市)开展调研。请相关省(区、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各选择5个地市,每个地市选择2个家政企业,每个企业发放企业问卷表,组织50名家政服务人员参与问卷调查,完成本省(区、市)企业问卷和女职工问卷的数据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题调研组赴部分省(区、市)开展实地调研。 二、时间安排 8月底前,请各相关省级工会女职工部完成调查问卷的回收和汇总工作;9月底前,各省级工会女职工部完成对本地区的专题调研和调研报告;5月至10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题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承担的调研任务和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如期完成。 (二)确保调研质量。请围绕课题内容,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力求调研工作严谨细致,调研报告情况详实、数据准确,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如期完成本地区的调研任务,及时汇总问卷数据,按时报送数据汇总表和调研报告。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兰萍 刘蕾 联系电话:010-68591476 68591486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 编:100865 邮 箱:nzgb@acftu.org
附件:1.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情况调查提纲 2.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企业问卷表 3.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女职工问卷 4.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企业问卷汇总表 5.家政服务业女职工就业与权益保障女职工问卷汇总表
中华全国总工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
||||
文本编辑 : 全总女职工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