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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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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维护女职工安全与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赋予工会的职责,决定在全区各类企业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以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的特殊生理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促进平等就业、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促进法律赋予的女职工合法权益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实现,促进女职工与社会的同步发展,使女职工平等地分享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责任、机会和改革发展的成果。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具体内容 “一函两书”制度,由提示函、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意见书、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建议书三部分组成,是一个集提示性和纠偏功能为一体的女职工维权体系。 提示函是由各级工会根据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所辖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还存在问题的企业,以友善提示的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改正的通知性文书(见附件1),重在提醒提示。 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整改意见书是由各级工会根据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所辖企业工会的反应、申请以及女职工的诉求,对企业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行为发出的警示性文书,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整改工作(样式见附件2)。 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处理建议书是由产业工会、县(区)工会、市工会或区总工会对接到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意见书后,未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所辖企业,提请劳动部门予以处罚的建议文书。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阶段 各级工会在每年一季度尤其是维权月期间,以调查摸底为重点,全面了解所辖企业是否贯彻落实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现状,建立登记台账。 (二)实施阶段 各级工会在每年二、三季度,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针对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提示函”,并监督、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对一些没有按照“提示函”进行整改的企业,工会再发出“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整改意见书”,由各级工会共同监督,督促有关企业进行整改;对一些未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所辖企业,工会将发出“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处理建议书”,提请人社部门查处损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行为。 (三)总结阶段 在每年四季度,自治区总工会将对各级工会开展“一函两书”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一函两书”制度的长效机制,推动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将重点放在了解摸清辖区企业在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摸清家底,建立企业名录,并根据实际,服务到位,监督到位,实行动态化管理。 3.强化职责服务。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是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机构,要注意加强与各企业工会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协调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各个环节,落实好“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附: 1.提示函 2.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整改意见书 3.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处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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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编辑 : 女工网宁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