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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奖代表 进京参加表彰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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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全国总工会定于2017年2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现将获奖代表进京参加表彰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国五一巾帼奖状获奖集体代表(每个单位派1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 二、时间、地点 请于2月26日15:00前到中国职工之家报到;2月26日19:30参加颁奖排练活动;2月27日上午参加表彰大会。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获得者提供工作照1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提供证件照和工作照各1张,报到时交会务组,并于2月20日(周一)将电子版发到全总女职工部邮箱。 2、有职业装、奖章的代表请带来。 3、到京后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4、请勿带随行人员。 5、请将以上内容通知有关单位和出席会议人员,并于2月20日将报名表报全总女职工部。
联 系 人:刘蕾 仝志鹏 联系电话:(010)68591486、68591480 传 真:(010)68591481
附件:1.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名单 2.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报名表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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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编辑 : 全总女职工部 | ||||